哪些人适合办理公积金提取?
政策:在我市已有房产但不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在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当前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可以每30日提取前一个月缴存金额的30%,每月提取金额上限为600元(第一次提取额为前三个月缴存额的30%,上限为1800元)。
如何办理,程序复杂么?
办理住房消费提取程序非常简单,在微信公众号即完成,办理成功后资金将转入职工联名卡账户。
第一步:关注“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浏览首页的【用户中心】-【解绑与绑定】通过刷脸认证进行绑定,绑定后浏览首页的【特色服务】-【业务办理】 -【银行卡关联】 ,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完成关联。
第二步:浏览首页的【特色服务】-【业务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第三步:住房消费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后,提取金额将转到您的公积金联名卡。以后将按月审批,不需要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