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在职公积金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职工本人提取: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职工配偶同时提取: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以及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委托办理:
若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应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及委托书。
若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则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承租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等):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该证明可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代为查询,或者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持此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能还需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发票真伪复印件等其他相关材料。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职工没有联名卡,可能需要提供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中心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通常为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若准予提取,受委托银行将办理支付手续。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